本局為鼓勵在職勞工自主學習,累進個人人力資本,以提升國家人力素質,爰結合優質訓練單位,提供實務導向之訓練課程,特推動「產業人才投資方案」,提供每位參訓在職勞工80%訓練費,如係特定對象在職勞工(生活服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負擔家計婦女及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補助全額訓練費,每人三年內最高補助新臺幣五萬元。為因應辦理訓練課程多元化及精緻化之發展並考量每年平均參訓成本逐年提高,補助額度由每人每三年三萬元調整為三年五萬元,並自本(97)年度起實施,凡具勞、農保身分,且年滿十五歲至六十五歲之本國籍在職勞工、在臺大陸配偶已領有長期居留證或工作證之在職勞工或外國籍配偶已領有居留證之在職勞工,即日起均可參加該方案(產業人才投資計畫及提升在職勞工自主學習計畫)訓練課程。勞委會職業訓練局歡迎在職勞工朋友踴躍參加,洽詢電話:0800777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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